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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厉害的刑事辩护律所十大排名 南京刑事见取保律师
    分享  | 2020-03-16发布 次浏览 信息编号:4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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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厉害的刑事辩护律所十大排名 南京刑事见取保律师
  • 滁州厉害的刑事辩护律所十大排名 南京刑事见取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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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期徒刑的刑期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较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较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较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刑事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较基础、较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挪用金罪一、公司员工挪用金罪怎么处罚挪用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我国刑法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金、财物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金和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设备等。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而是企图归己不还。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三、挪用金后又退还金是否定罪挪用单位金的行为特征符合挪用金要件的,即构成犯罪,应依法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多数挪用人在案发后、检察院起诉前陆续退还挪用的金,或全退或退半,退还多少仅作为酌情从轻量刑的情节,并不免罪;不退还的部分若归自己使用的,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因此,同一人被以挪用金、职务侵占两罪同时处罚的,大有人在。徐义明律师,主办诈骗犯罪及金融诈骗、职务犯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职务侵占、挪用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性质犯罪、非法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故意杀人案件、死刑辩护、各地高院再审等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有精深独到的见解。总结出刑事案件的代理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细致了解案情+思维细腻、缜密、清晰、敏捷+准确的辩护方向=成功。辩护风格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实践,更注重二者结合下的创新。-/gjjj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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